日前,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第八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和第二届自治区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我校荣获“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称号。
据悉,第二届文明校园创建推荐工作由自治区文明委组织开展,文明校园称号在各校积极创建基础上,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复查审核、社会公示等环节评选而出。
近年来,我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在创建文明校园过程中,学校党委高度重视,各单位紧密配合,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严格按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逐项落实。

第二届自治区文明校园名单(部分)